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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轉的月餅

中秋節已過,但陸武(化名)還在為月餅的事發愁。他是南方一傢擬上市食品企業的老板,往年月餅券賣完就結束瞭一年一度的月餅大戰,但今年卻有點不一樣。由於該企業計劃上市,生產經營特別規范,今年以1:1.1的比例生產比月餅券面值多10%的月餅,但這一經營策略帶來瞭大麻煩。“月餅券賣瞭,17%的增值稅也交瞭,但很多消費者沒有領月餅,庫存的月餅過期,必須銷毀,卻要支付17%的銷項稅。”陸武怎麼也想不通,他認為這是重復征稅。他更擔心的是,如果其後消費者拿著月餅券要提取月餅,又該怎麼辦?事情的緣起是今年國傢有關部門清理規范各類消費券的“霸王條款”,要求各類消費券不得出現“過期作廢”、“逾期無效”等條款,其時恰逢中秋節前夕,再加上媒體的宣傳報道,導致今年月餅的未提率特別高。陸武說,往年的未提率隻有0.8%,今年飆升至5%。中秋節後,該公司庫存高峰曾達10萬盒。截至10月15日,仍有5萬盒月餅未領,按照300元/盒計算,未提月餅價值達1500萬元。10月30日是月餅保質期的最後期限,過期月餅必須銷毀,卻要支付17%的銷項稅,約255萬元。這1500萬元的月餅已繳納瞭17%的增值稅,如果報廢,僅納稅成本就高達510萬元。“我們是誠實規范的企業,卻背負瞭更多的成本。如果我們采取某些廠傢的"空手套白狼"的辦法,就不會增加銷項稅的負擔。”陸武抱怨說。“隻印月餅券而不生產足量月餅,這已是食品行業公開的秘密。”他透露,這背後隱藏著一條灰色的利益鏈。廠傢出售月餅券後,並不相應生產足額的月餅,而是促成月餅券層層流通轉回自己手中,賺取相當於券面面值20%至30%的真金白銀,導致月餅券演變成為期貨類的金融商品,廠傢也變相成為印鈔廠。他舉例說,如果廠傢印制一張面值300元的月餅券,以6折、180元的價格賣給機關、企事業單位供其向員工發放福利,很多員工會將月餅券賣給社會上的黃牛,其售價一般為面值的2折,約合60元。黃牛再將月餅券賣給原廠,售價一般3折,約合90元。最終,廠傢通過這張月餅券的“空轉”獲利90元,即原面值的30%,從頭至尾根本不需要生產月餅。陸武說,“月餅空轉”已成為一種奇特的社會現象,但老老實實按規矩經營、按券生產月餅的企業必須為月餅報廢繳稅,他有點想不通。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朱為群表示,從廠傢的角度來看,既然已繳瞭增值稅,就不應再繳納銷項稅。但從稅務部門的角度來看,月餅並沒有賣掉,庫存過期屬於非正常損失,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還要繳納銷項稅。“在目前看來,這需要出臺相關的法律解釋。”。在陸武看來,目前最迫切的希望是持券者盡快領回月餅。“即使月餅券沒有使用期限,也不意味著無限期有效,因為月餅是時令商品。”

新聞來源htt2016青年貸款率利最低銀行p://news.hexun.com/2012-10-22/147037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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